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
广东宏伦律师事务所0    发布时间:2024-04-28 09:42:42

     

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某公司在劳动仲裁阶段已经败诉,经过了解案件事实发现劳动者为在校大学生,根据南宁与深圳不同的地方法规,直接选择在深圳法院立案,最终因南宁与深圳地区劳动仲裁规则的区别,判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为公司减少损失 1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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