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某某故意杀人罪案件
广东宏伦律师事务所0    发布时间:2024-04-28 09:45:17

     

范某某故意杀人罪案件,辩护过程中抓住检察院没有对被害人进行死亡原因进行鉴定的程序漏洞,最后导致不能确定被害人为因拖拽而疏于救治死亡还是交通事故当场死亡,检察院证据不足撤诉;

LINK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6-2020 广东宏伦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Power by 备案号:粤ICP备2024251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