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是企业日常经营交易的一大重要凭证,是提供给对方收付款的书面证明,也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但是小小的发票却有着重大的涉税风险和法律意义,那么,常见的企业开票风险有哪些?又该如何防范风险的发生呢?
企业开票常见风险
一、虚开发票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简单来说,就是发票上的销货方、购货方、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必须与实际经营业务一致,有一处不一致,即为虚开发票。
虚开发票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37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企业犯虚开发票罪的,对企业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二、错开发票
错开发票与虚开发票有本质区别,但是同样存在法律风险。
01
面临罚款
发票必须按照实际情况开具,没有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
02
影响信用
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2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个人或单位,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告,这会严重影响个人或公司信誉。
03
影响合作方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04
赔偿损失
错开发票会导致对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存在需要赔偿对方多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经济损失的风险。
三、应开未开发票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2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告。
企业开票风险防范建议
01
内容真实
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在开票前,应该核对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等信息是否正确,同时还要确保开票金额和税额正确无误,避免虚开发票和错开发票。
02
次序正确
开具发票时应当按照发票号码顺序填开,并按照发票票面规定的内容逐项进行填开,不得空格、漏项,填写内容应真实、清楚,并加盖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的发票专用章。
03
开票种类
开具发票需要选择正确的开票种类,通常情况下,企业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选择开票种类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并注意遵守相关税法规定。
04
文字规范
发票开具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05
合规存档
发票开具后,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将发票进行合规存档,按照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等信息进行分类存储,并在一定时间内保存好相关票据和资料。合规存档不仅有利于企业管理和税务审计,还可以有效避免出现发票丢失等问题。
06
作废要求
对填写或计算错误而作废的发票,应当全份完整保存各联次加盖“作废”戳记。企业开具普通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07
其他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每一张发票都要谨慎对待,切莫铤而走险因小失大,依法经营才能让企业走得更远。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Copyright © 2016-2020 广东宏伦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Power by 备案号:粤ICP备2024251181号